在刑事案件中,谅解书的重要性常常让被告人和其家属感到困惑。那么,谅解书到底有何作用?我们来看几个真实的案例。
案例一:T女士因涉嫌诈骗被逮捕,尽管其家境优越,并尽快归还了被害人的180万,但被害人并未出具谅解书。T女士最终被判10年有期徒刑。在二审中,尽管有律师建议认罪并争取谅解,T女士仍坚持无罪辩护,至今仍被关押在看守所。
案例二:Z女士因男友出轨,试图追回投资款。她因涉嫌诈骗被判3年,但二审时因得到被害人的谅解,刑期被减至2年。
案例三:G女士被指控诈骗,她退还了7万元手续费给被害人,得到了谅解书,但仍被判3年有期徒刑。
案例四:Y女士因持刀伤人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,她的男友因轻伤一级而受伤,但因家庭纠纷和谅解书,Y女士得到了较轻的判决。
案例五:X女士因被他人撞到,与同行的男生一起殴打对方,对方为轻伤二级,但拒绝出具谅解书。X女士因此被判2年有期徒刑。
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,谅解书在刑事案件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特别是针对涉及个人利益的案件,如寻衅滋事罪,谅解书的作用尤为明显。然而,对于诈骗等罪名,即使得到谅解,如果犯罪金额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,谅解书的作用也有限。
因此,被告人和家属在考虑是否要争取谅解书时,应综合考虑家庭经济能力和案件的具体情况。谅解书虽然有助于从轻处理,但并非万能的“免罪金牌”。务必量力而行,不可盲目追求谅解书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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