哺乳期母亲因盗窃受审,检察官体现人性关怀建议缓刑
庭审纪实
孙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声泪俱下,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。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,是由于一时的贪念导致自己犯下了错误。她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,自愿认罪认罚。事件经过
2019年10月24日晚上,孙某某的儿子生病了,她焦急地带着儿子前往人民医院看病。由于孙某某家离市区较远,没有交通工具,她只能苦等。在等待的过程中,孙某某拾得一串电动车钥匙,她心想如果能找到这辆车,平时带小孩出门就方便多了,便鬼使神差地拿着钥匙找到了该电动车并直接盗走。检察机关的考量
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,发现孙某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大女儿三岁,小儿子尚未满周岁,仍在哺乳期。考虑到孙某某是临时起意,系初犯、偶犯,且事后积极退还赃物,并自愿认罪认罚,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承办检察官认为对孙某某适用缓刑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,且能彰显法律的温情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因此,提出由相关部门对孙某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。社会调查报告
社会调查报告结果显示,孙某某平时在村里表现良好,为人和善,邻里之间相处和谐。所在村委会也出具证明表示同意协助对孙某某的监管,司法局亦同意对孙某某适用社区矫正。检察机关的判决建议
乐平市检察院采纳社会调查意见,依法以盗窃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,并提出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的量刑建议。法庭当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。法律与道德
法律红线不能触碰,法律底线不可逾越。这位两个孩子的母亲,本应当成为孩子的老师,学习的榜样,却作出了错误的示范,一时贪心,险陷囹圄。好在法规无情,司法有度,司法机关综合考虑从轻处罚使得其免受牢狱之苦,但须引以为戒,警钟长鸣,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检察官提醒:
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自己劳动获得的收入才最光荣,切莫因贪小便宜去触碰法律的底线。来源:乐平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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